花垣县地方税务局职能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08年11月14日 点击: 字体:【字体:大 中 小】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自治州、县人民政府以及州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税收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办法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花垣县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和县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四)执行地方税种的减免规定,审理税收减免事项。
(五)对花垣县地方税务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税务经费、劳动工资实行垂直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所属各科室、分局、稽查局领导班子的配备、考核任免、奖励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花垣县地方税务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监察、审计工作和税务宣传工作。
(七)负责编制、分配花垣县地方税收计划、汇总、编报计划、会计、统计报表资料。
(八)完成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和花垣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花垣县地方税务局实行湘西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和花垣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机关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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